工作內容:
1.核對機械加工原材料(如鋼材、鋁材、鑄件等)的規格型號、材質證明(如質保書、材質單),使用卡尺、千分尺、硬度計等工具檢測關鍵尺寸與物理性能,記錄檢驗數據并判斷是否合格。
2.對不合格來料進行標識、隔離,填寫《來料不合格報告》,同步反饋采購與供應商,跟蹤處理結果(退貨、換貨或特采)。
3.按生產計劃與檢驗標準(SOP),定時巡檢加工環節(如車床、銑床、磨床等工序),抽樣檢測半成品尺寸、形位公差(如平形度、垂直度)、表面粗糙度等指標,確保加工過程符合圖紙要求。
4.發現過程異常(如尺寸超差、刀具磨損導致的精度問題)時,立即暫停該工序生產,協助車間分析原因,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如調整設備參數、更換刀具)。
5.對完工的機械零件/組件進行檢驗,對照設計圖紙、技術規范(BG/T、ISO標準),使用精密設備檢測復雜尺寸與精度,驗證裝配間隙、外觀質量(如無劃痕、毛刺)是否達標。
6.填寫相關檢驗記錄,對合格產品貼合格標識、錄入檢驗系統;不合格品分類記錄(如返工、報廢),跟蹤返工后的復檢流程,確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或客戶端。
7.實時記錄所有檢驗數據(來料、過程、成品),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可追溯,每日整理檢驗報告并提交質量部門。
8.定期歸檔檢驗記錄、不合格報告、材質證明等文件,保存期限符合公司質量體系要求(如ISO9001),便于后續質量追溯與審計。
工作職責:
1.原材料檢驗:對原材料、配件的品質檢驗,對外協廠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評價。
2.質量監控:按照公司規定對生產車間進行生產中的質量例行檢查,進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
3.產成品檢驗:對各生產單位進行生產過程中的工序檢驗,依據技術文件對完工后的成品進行入庫檢驗,保證產品合格。
4.質量報告:總結外購件、外協件質檢結果,及時填寫質量信息反饋單交主管。
工作權限:
1.質量判定權
有權對所檢驗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判定結果作為物料入庫、工序流轉、成品出廠的依據,車間或采購部門不得無理由拒絕;
對疑似不合格但無法直接判定的產品,有權申請質量工程師或技術部門協助復核,復核期間可暫停物料流轉。
2.生產干預權
過程檢驗中發現嚴重質量隱患(如批量尺寸超差、材質不符)時,有權當場暫停相關工序的生產,無需經車間主管審批,待異常解決并復檢合格后,方可允許恢復生產;
對不配合檢驗、拒絕整改質量問題的生產班組,有權向質量經理或公司管理層投訴,要求協調處理。
3.信息查詢與反饋權
有權查詢所檢驗產品的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工藝文件(如加工流程卡),以及供應商的歷史質量記錄(如既往來料不合格情況),相關部門需配合提供;
有權直接向質量經理、生產總監反饋質量問題或檢驗工作中的困難(如檢驗標準不清晰、工具不足),并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得到回復。
4.不合格品處理建議權
對不合格品有權提出處理建議(如返工、返修、報廢、特采),參與不合格品評審會議,發表專業意見,評審結果需參考檢驗員的建議;
對特采申請 (如輕微不合格擔不影響使用的產品),有權提出反對意見,若反對理由充分,特采申請需重新評審。
5.培訓與建議權
有權要求質量部門提供檢驗技能、新檢測設備使用、新質量標準(如更新的國標/行標)等相關培訓,確保自身檢驗能力符合崗位要求;
有權對公司檢驗流程、質量體系文件中的不合理之處(如檢驗標準模糊、記錄表格繁瑣)提出修改建議,質量部門需評估并反饋采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