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電工安全操作規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行業標準,進行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含消防設備)及供水、供電系統、智能化系統等的運行操作、保養和維修工作。
2、設施設備管理與臺賬建立,熟悉園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含消防設備)及供水、供電系統、智能化系統的種類、分布、安全要求,掌握地下管線走向、位置和使用狀況。建立并維護設施設備臺賬,記錄設備運行狀態、維修保養歷史、巡檢記錄等,確保臺賬完整、準確。
3、維修保養計劃與實施 負責制定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含消防設備)及供水、供電系統的維修、保養工作程序及標準,并組織實施,確保符合國家及行業技術規范。制定并執行月度、年度維修保養計劃,定期對設備進行預防性維護,減少故障發生率。
4、巡檢與故障處理定期對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及供水、供電系統、智能化系統等進行巡檢,認真填寫運行、測試記錄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巡檢中發現重大隱患或故障時,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向主管部門報告,確保園區設備、系統安全運行。
5、維修服務與收費管理負責處理租戶維修申請,及時提供維修服務,核定收費項目及金額,確保收費公開透明。
6、外委工程管理負責擬定園區維修工程的外委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監督外委單位施工過程,確保其資質合規、操作規范,并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7、備品備件與工具管理及時申報工作所需的備品備件計劃,按需領用并妥善保管。負責個人使用工具及公用工具的管理,確保工具完好、可用,避免丟失或損壞。
8、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發生停水、停電、設備故障等緊急情況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優先保障人員安全。配合事故調查,提供真實記錄,參與整改措施制定,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9、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資格
1、身體健康,年齡在50歲以下;
2、中專以上學歷,有高低壓電工證等以上工作相關的證書, 3年以上園區水電工維修工作經驗;
3、具有較高的維修電工專業知識、鉗工知識,變、配電設備管理能力,熟知安全規范和操作規范。
4、具備較高的記錄性、責任心、執行力,語言表達能力、學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