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調查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險情、突發事件,并編寫分析報告。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協助副廠長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人員參加HSE培訓,組織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管理、技術基礎等安全方面培訓。
4.加強本部門環境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實現環保目標。每天在T2會中進行匯報安全環保指標,并形成行動項進行跟蹤。
5.督促、檢查現場隱患排查,確保整改率達到95%以上;積極推進紅絲帶和黃馬甲活動。
6.做好HSE績效得分,形成獎勵制度,調動全員參與排查工作。
7.向屬地外來人員,包括承包商、訪客等告知本屬地存在的危害,進行安全培訓,并對其不安全行為給予糾正和教育。
8.認真審核生產區域內作業許可票據,目標票證規范化達到100%,檢查、督促屬地內作業完工票據。
9.參與本單位各類HSE事故的分析、調查、處理,及時如實上報分廠各類HSE事故、事件。
10.參與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并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包括承包商)。檢查落實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及消防應急措施的完好性(包括承包商)。
11.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組織并參與崗位班組按照計劃開展應急處置預案的演練,根據演練效果,進行總結、評估,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12.日常巡查過程中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并做好考核記錄。
13.監督檢查職工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使用,并做好相關職業病危害培訓;負責分廠各崗位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申報和發放,并負責做好發放記錄。
14.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5.負責各單位和上級單位安全迎檢工作。
16.執行公司、聚醚廠下達的其他安全生產指令,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任職要求
1、40歲以內,本科及以上學歷,化工、安全管理相關專業,必須持有化工安全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證。
2、3年以上安全相關工作經驗,接受過安全管理人員知識培訓、中化FORUS體系HSE培訓等。
3、熟悉本單位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熟知本崗位危險危害特性,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