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制定和實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員負責制定和更新企業或組織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并能夠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種安全風險。
2.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員負責對工作場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并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和改進建議。
3.組織安全培訓和教育:安全員負責組織和開展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活動,包括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預案、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4.監督安全生產活動:安全員負責監督和檢查工作場所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包括設備的安全運行、作業過程的安全控制、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安全員負責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他們還負責協助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和應急響應工作。
6.與相關部門合作:安全員需要與企業或組織的其他部門密切合作,包括人力資源部門、 生產部門、環保部門等,共同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和持續改進。7.安全記錄和報告及資料:安全員負責記錄和報告安全工作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包括事故統計、 安全檢查結果、培訓情況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管理層提供安全管理的相關報告。制作相關資料。
崗位資格要求:
1.持有省、部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行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2.持有駕駛證。
3.有相關工作經驗1-3年。
4.工作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臨港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