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維護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秩序人員,并對秩序人員進行監督和檢查;
3、每天定時或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并做好記錄;
4、完善項目中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崗位設施、設備、器材等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5、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要求:
1、年齡55周歲以下,身高170CM以上,1年以上同行業工作經驗,1年以上秩序隊長工作經驗;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3、對突發事件有一定的處理能力。
4、遵守小區管理規定。
三、薪資:2800元,有餐補。
四、工作時間:07:00-18:00,月休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