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接受、達成公司下達的“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2.代表公司組織實施尾氣治理工程項目管理(EPC、BOT或EP等);
3.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業主、分包方及項目相關的其他聯系人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
4.對項目實施(質量、安全、進度、費用)過程進行策劃、組織、協調和動態控制;
二、任職要求:
1.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化工、電儀等相關專業(理工科專業背景);
2.具有化工、環保或相關行業2年以上項目管理經驗,有深度參與過1個及以上EPC項目經驗優先;
3.會一般性的工藝/電氣/儀控設計、能對現場問題獨立解決或通過CAD等軟件
清晰表達者優先考慮;
4.擁有建造師證書和安全員證書優先考慮;
5.熟悉工程總包項目建設流程及政策法律法規,具備獨立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6.為人正直廉潔,具有團隊協作意識及敬業精神,具備優秀溝通、協調、組織項目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