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分解工廠相關經營指標、組織安徽工廠落實并完成相關安環任務指標。
2.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或者參與安全教育生產培訓,記錄安全教育生產培訓情況。
4.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組織或者參與應急救援演練。
6.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7.制止和糾正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9.負責EHS事故的調查、處理。
10.負責EHS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收集、辨識工作,并向公司內部釋放運行。
11.負責組織或參與公司新、改、擴建“三同時”的辦理工作。
12.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及持續完善。
13.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創建及運行。
14.負責排污許可、排水許可的辦理及維護工作。
15.組織或者參與擬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
16.負責公司三廢排放的監督管理,保證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17.負責年度安環費用的制定與執行,確保安環費用有效投入使用。
18.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監督管理。
19.負責承包方、供應商的安全監督管理。
20.負責職業病危害崗位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危害因素檢測及人員體檢。
21.負責化學品的監督管理,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的及時開展申報、備案工作。
22.負責公司特種設備及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23.負責特種作業(動火、登高等)審批及過程監督管理。
24.負責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標準的制定、申請,以及監督各部門使用情況。
25.負責主導公司內外部EHS相關審核。
26.負責安監、消防、環保、衛健等相關政府機構的溝通協調。
27.負責EHS監管系統、平臺的填報及維護。
28.負責定期組織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監督落實上級管理部門的管理要求。
29.完成上級領導或上級公司主管部門的年度既定工作和臨時工作。
30.需持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環境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