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煉油和石油化工工藝裝置(包括副產品回收裝置)、三廢處理工藝裝置或設施(包括廢氣、廢渣處理和污水汽提)以及催化劑氣動輸送、儲存、裝卸設施的工藝及工藝系統設計;
2.承擔上述裝置(單元)的技術咨詢、設計前期工作,參與合同談判及簽訂,審查有關裝置(單元)的原始條件和基礎資料;
3.協調解決現場問題;
4.負責所屬專業設計的圖紙校審、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答復變更、技術指導、監督檢查、工程驗收、設計技術總結工作等。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
2.化學工程與工藝,石油工程等專業;
3.具有10年以上石油化工工藝設計工作經驗;
4.作為工藝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設計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或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 1 項;
5.45歲以下;
6.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著優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