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中藥提取、純化及中藥制劑生產的全過程管理,組織制定并監督執行生產計劃,確保生產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并對生產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2、領導建立、實施與維護符合GMP及相關法規的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所有生產活動合規,并主導應對各類內外部審計與檢查工作。
3、主導現有生產工藝的持續改進與優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提升產品得率、質量穩定性與生產效率,推動生產技術的標準化與規范化。
4、負責中藥新產品的技術轉移、工藝放大與中試生產,確保研發成果順利轉化為穩定、可控的規?;a,參與新工藝路線的設計與評估。
5、負責制定公司中藥生產技術長遠發展規劃,引進先進技術與設備,推動自動化、數字化升級,組織技術攻關與專利申報,構建公司技術優勢。
6、負責中藥生產環保管理,推動綠色清潔生產與減排技術應用,確保三廢處理合規。
7、負責建立健全中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危險源識別、風險評估與應急演練,杜絕安全事故。
二、任職資格
1.不超過50歲(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一般應當具有相似規模企業同層級崗位工作經歷或公司/相似規模企業下一層級職務1年以上工作經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2.10年以上中藥制藥企業生產、技術或質量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其中至少5年以上中型及以上中藥制藥企業生產或技術管理崗位(如生產經理、技術總監、質量受權人等)領導經驗。
3.本科及以上學歷,中藥學、中藥制藥、藥學等相關專業。
4.精通GMP等藥品生產相關法律、法規,中藥生產質量管理知識基礎扎實。
5.熟悉中藥飲片提取和中藥制劑的生產工藝、設備原理及關鍵技術控制點。
6.具有較強的計劃、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具備創新、務實、嚴謹的工作作風,敢于管理,勇于擔責,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善于創新思路解決難題,支持公司戰略落地。
7.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中有關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禁止從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