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協助分管領導建立健全公司資產運營管理制度體系、流程與標準。
2.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如土地、房產等)的臺帳管理、租賃、調劑與處置。
3.負責經營性資產的招商、租賃合同談判與管理、租金催收等,確保資產收益最大化。
4.定期進行資產清查、盤點與評估,及時發現并處理低效資產。
5.確保資產運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資監管要求。
6.處理資產相關的法律糾紛、報告的編制與報送工作。
7.負責部門內部的任務分配與下屬員工的指導與培養。
8.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任職要求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3.具備3年及以上資產運營管理、財務管理、投資管理或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
4.具有國有企業、政府平臺公司或大型物業/資產管理公司工作經驗者優先。
5.熟悉《企業國有資產法》等國家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流程。
6.中共黨員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