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管理:主導區域內項目前期的可研、產品定位、設計成果評審等工作,配合項目規劃和方案調整,負責對項目實施方案的改進,并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提出改善建議、保障項目產品競爭力;負責工程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的督促,組織區域內項目部人員對項目前期準備、策劃及施工過程進行管理,確保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管理達到集團要求,確保按期順利交樓;
2、運營管理:主導審核區域運營計劃。參與審核區域各項目的開發主項計劃和開發專項計劃,并推動和監控項目計劃的執行,協調與項目開發相關的問題;
3、公共關系管理:為確保區域內各項目快速開發,與項目當地政府職能部門保持良好溝通;并保持和維護已經建立的溝通渠道。負責橫向、縱向部門關系的維護和互動,并建立項目一線各部門的固定溝通渠道;
4、內部協調:科學組織和管理區域人、財、物資,協調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外圍協調:對接政府及公司相關檢查工作,負責外圍關系處理,爭取創優,避免相關處罰項發生;
6、驗收管理:監督落實區域內各項目分部分項工程、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監督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