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協助開展維修工作的現場實施及工作準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缺陷核實、缺陷原因分析、工作文件包準備、備件核實及領用、工器具準備及檢查、工前準備、維修實施、維修后試驗等工作;
注:維修工作包括預防性維修、糾正性維修、變更實施(含永久變更、臨時
變更等)、定期試驗及相關配合工作(包括設備及部件離線維修、備件維修保養、維修后試驗等)、臨時水源/通風/氣源/電源/照明的安裝、拆除及過程中的維護等。
1)協助開展維修工作涉及的各項文件編制及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維修工作文件包準備、檢修工作/變更方案的編制、維修工作包打印分發及技術交底、維修規程的新增及升版、維修模板工單的編制和維護、設備缺陷報告/狀態報告/廠房及設備巡檢報告等報告編制、缺陷分析報告與總結編制等:
2)協助開展機、電、儀專業配合類工作,如運行定期試驗配合及保駕、配合甲方抗臺防汛等應急保駕等;
3)焊接質量控制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審查焊接質量計劃、焊接工藝評定、焊接數據包等文件:現場焊接的先決條件、清潔度、焊接、目視、完工文件審查等檢查工作;焊接工藝評定見證:涉及焊接的施工方案審查;現場焊接方面問題解決。
4) 協助開展廠房及設備巡檢、設備清潔等管理工作;
5) 協作開展維修專用工器具維修保養及盤存工作;
6)協助開展維修工作的安全監督、質量監督及質量控制;
7) 開展日常維修所需的應急/生產待命、值班安排/保駕等工作;
8)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無重大病史,具有國家正規醫院的體檢報告證明,符合核電廠工作要求;
2.無犯罪記錄;
3.熟練操作計算機及使用辦公軟件:
4.大專(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
5.具備3年以上核電焊接崗位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