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必須具有礦山主體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并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安全管理人員證)。
崗位職責:
1、全面統籌露天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持續優化礦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及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管理工作系統化、規范化、標準化運行。
2、組織開展露天礦安全生產合規性審查,監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的變更及延續工作,確保礦區運營全程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相關法規要求。牽頭開展全員、全流程的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3、常態化開展露天礦作業現場安全巡查與專項督查,重點檢查邊坡、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消防設施等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下達整改指令,跟蹤整改進度,實行隱患排查、登記、整改、銷號閉環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制定露天礦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培訓、應急處置能力培訓等各類安全培訓,確保作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定期組織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操作常識,提升全員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5、牽頭制定露天礦邊坡滑坡、坍塌、火災、機械傷害等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評估演練效果,優化應急響應流程。發生安全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疏散和現場保護工作,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6、建立健全露天礦安全生產考核機制,落實安全獎懲制度,強化安全責任追究。對外對接應急管理部門、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配合開展安全檢查、督查及事故調查等工作。